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砂浆用水宜采用电热棒加热贝莱德,建企,荣丰
发布时间:2021-03-03 浏览次数:953
砌筑工程 5.1.1砌筑前,应将砌块上的冰雪、污物处理干净,不得使用被水浸湿及受冻的砌块进行砌筑。 5.1.2砂浆用水宜采用电热棒加热。热水箱周围宜采用聚苯板进行保温。 5.1.3在使用干粉砂浆储存搅拌设备前应保证搅拌用水在20℃以上,且水温不得高于60℃。 5.1.4砌筑时砂浆温度不低于5℃。 5.1.5砌体在暖棚中砌筑时,要符合下列规定: ①砌块的温度要在5℃以上; ②干粉砂浆和水加温后拌制的砂浆,其温度不得低于5℃; ③室内地面的温度不得低于5℃; ④砌筑好的砂浆至少应保证8小时以上的正温环境。 6.1.6冬季施工前后气温突然降低时,对正在施工的砌体,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应急措施: ①拌和砂浆的材料加热,水温不得高于60℃,砂浆温度不低于10℃。 ②拌制砂浆的速度与砌筑进度密切配合,随拌随用。 ③对砌完部分,要用保温材料覆盖,气温低于5℃,不能洒水养护。 6.1.7结冰的砂浆禁止使用。 6.1.8白天砌筑好的墙体晚上必须覆盖干燥的阻燃草帘保温层。 6.1.9当一天中的低气温低于-15℃时,承重砌体的砂浆强度要按常温提高一级。 6.1.10施工单位留置的砂浆试块应保证在20℃、相对湿度95%以上的环境下养护28天,方可送试验室检测。 6.2抹灰工程 6.2.1冬期抹灰施工时,应采取适当保温措施,抹灰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℃。 6.2.2在室内进行抹灰施工时,室内应通风换气,并应监测室内环境温度,当温度过低时,抹灰层可采用热空气或带烟囱的火炉加速干燥,当采用热空气时,应设立通风排湿装置。 6.2.3抹灰时砂浆温度不低于5℃。 6.2.4冬期施工期间,抹灰施工工程不宜浇水养护。 6.2.5当环境温度低于5℃时,不宜进行抹灰施工。 6.3其它砂浆工程 上一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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